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王海婷)在2007年深圳市第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陈少群代表提出了《关于对农产品加工配送业集中管理,提高我市密集人群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建议》。
陈少群代表指出: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消费力进一步提升,密集人群快速增长,农产品流通领域出现了一批专营初级农产品加工配送、厨房式餐饮配送的商户,为客户提供分拣、切削、配菜等服务。该群体以批发市场为依托,少数分布于批发市场内,多数散布于批发市场周边区域,经营规模小,从业人数众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经营场所以租赁的民房为主,周边环境卫生缺乏保障,对食品的安全卫生带来极大的隐患。
主要表现在:
一、监管困难,容易形成监管盲点。初级农产品加工配送、厨房式餐饮配送兼具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特点,与源头种植、养殖紧密相连,容易形成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不清、导致监管盲点。据不完全统计,在布吉批发市场周边的加工配送商户就有200余家。由于该群体经营规模小,经营分散,从业人数众多,会消耗巨大的政府监管资源,使监管成本高、难度大。 二、该群体已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隐患。初级农产品加工配送、厨房式餐饮配送服务的对象大多为幼儿园、学校、机关食堂、宾馆和工厂等地的密集人群。而从业者素质偏低,规模较小,一旦产生"投机"心理,容易形成"黑窝点",成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引爆点。
陈少群代表提出了解决方案:
初级农产品加工配送、厨房式餐饮配送是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水平,流通领域细分出现的新业态,建议政府建立扶持和规范的长效机制,提高现代城市密集人群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建议对此业态集中管理。目前此业态发展水平低,安全隐患多,集中管理可方便界定监管部门的责任,减少监管人员数量和工作量,大大降低政府监管成本。集中管理还便于把和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分离,进行统一管理,如建立统一的生产卫生和环境卫生规范,实施HACCP体系,建立统一的检测中心控制原料的质量、监控生产过程和对成品质量把关。建议在"平湖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开辟监管专区,统一办理相关证照,政府在检验检测、可追溯信息系统等公共设施方面适当投入,由"物流园"统一建立规范的运营模式,政府质检、检疫部门予以监管认证。最终达到管理高效、供应安全、监管方便的目标,形成长效机制。
二、建议对形成规模信誉优良的加工配送商适当扶持,支持做大做强。形成规模的加工配送商对行业有较强的带头示范作用,也服务更广泛的密集人群。在检测设备投入,税收等方面给与适当补贴或优惠能提高企业的积极性。政府也应在规范管理方面提供培训指导(如HACCP体系的建立等),做到监管和指导并重,促使给该行业健康发展。
三、建议建立可追溯机制,规范来源,逐步实现加工企业和规模化农产品基地挂钩的目标。目前,我市主要初级农产品40%来源于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基地,而我市的密集人群和食品安全敏感人群,由于配送业的不规范并没有能完全享受到由此带来的益处。建立可追溯机制可逐步提高该业态的管理水平,也便于政府下一步监管规范,提高我市密集人群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经研究,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7年9月3日对陈少群代表的建议作出如下答复:
我局认为,两类食品加工企业是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从流通领域细分出现的新业态,是传统食品生产加工链条的延伸。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产品初级加工和厨房式加工集中配送的质量卫生安全已逐渐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国家已于2006年11月1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我市也于今年5月1日实施《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条例》,为加强两类食品加工企业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根据2006年9月12日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纪要的有关要求,对具有独立加工场所、具有批量生产特征的初级农产品加工和厨房式食品加工集中配送,由市质监局依法实施卫生许可和监管;在流通环节无独立加工场所、零星进行的初级农产品和厨房式食品加工单位,按流通企业由工商和卫生部门依法进行监管。
目前,全市各有关部门正按照市食安委的职责分工,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我市两类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确保质量卫生安全。
一、加强两类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措施我局高度重视两类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自去年7月1日承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职责以来,面对新的监管对象,我局迎难而上,立即组织开展了对两类食品加工企业的排查建档工作,摸清底数。目前我局已对全市近40家两类食品加工企业建立了电子质量档案,并按照企业的质量状况和管理水平,将其分为A、B、C、D四类,实施分类动态监管,确立了扶持和壮大A类企业,提高B类企业,规范C类企业,严管D类企业的监管原则。同时,结合《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以及食品生产许可的有关要求,我局还组织有关专家对两类食品加工企业的卫生许可和安全监管进行深入调研,并于近期出台了《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产品初级加工和厨房式加工集中配送企业卫生许可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详细规定了两类食品加工企业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加工场所卫生要求、工艺流程及加工场所的功能区间要求等。该细则的印发实施对有效加强两类食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农业部门大力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供深基地认定工作。全市已有61家企业89个生产基地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确定了190个供深农产品生产基地,其中蔬菜基地91个、生猪基地56个以及水产品基地43个。今年以来,共抽检蔬菜34.8万份,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为98.5%;抽检生猪尿样6.8万份、猪组织235份,生猪肉品“瘦肉精”污染监测合格率为99.86%;抽检水产品1405份,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为99.0%。工商部门明确规定两类食品加工企业申请登记营业执照前,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部门全面贯彻落实餐饮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的索证制度,将索证制度纳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工业区食堂、学校食堂等密集人群餐饮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打击使用潲水油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非法农产品初级加工和厨房式加工集中配送进入消费环节,保障了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目前,卫生部门共对1284家3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其中A级25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全市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工业区食堂达6398家,劳务工安全就餐数量约308万人,劳务工工业区食堂就餐率达80%。城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无证无照进行农产品初级加工和厨房式加工集中配送违法行为的查处。如罗湖区城管执法局组织10个街道执法队联合有关职能部门,重点开展对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周边加工配送商家进行专项整治,查处非法食品加工点200多家、无证门店100多家,立案查处50多宗。
二、下一阶段工作措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农产品初级加工和厨房式加工集中配送的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政府和市民的关注热点。目前,全市各有关部门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初级加工和厨房式加工集中配送的质量卫生安全。
(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有关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对两类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把关,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从源头加强两类食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强化监管服务理念,切实做到监管与帮扶相结合,加大对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在许可和监管工作中做好服务。同时,根据两类食品企业卫生许可实施细则要求,认真抓好农产品初级加工和厨房式加工集中配送企业卫生许可的宣贯实施,典型示范,大力推进。此外,积极引导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两类食品加工企业实施HACCP等体系管理,提高行业竞争力。
(三)积极探索实施两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追溯管理体系建设,探索高风险食品溯源制度,对原料来源、主要配方、添加剂成分、出厂检验等食品安全卫生信息的可溯源管理,实现快速定位、快速跟踪、快速反应,最大程度降低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带来的危害,建立并完善衔接产销全过程的质量追溯管理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初级加工和厨房式加工集中配送地下窝点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加工配送违法行为,对于加工地下窝点,坚决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请您一如继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